7月13日,新浪乐居从石家庄市政府网站获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发布。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了石家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将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同步规划;中心城区要加快轨道交通、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和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建成“快速走廊+公交专用道”的路权优先体系;城市新建、改建大型商用、民用及重点项目的,须配建公交设施……
《意见》部分内容如下
科学研究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模式,打造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网约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三位一体+一慢”的城市综合交通服务网络。到2020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80公里。中心城区实现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
中心城区要加快轨道交通、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和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建成“快速走廊+公交专用道”的路权优先体系。
将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作为新建超过1万人的居住小区、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场所等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同步规划,严格落实公交场站配建标准,居住人口达到3-5万人的,应按照每千人100平方米用地面积的标准设置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在3000-5000平方米。
根据城市规划,用于公交场站建设的土地,因土地差价、拆迁等难以落实的,有关区(县)政府要出面协调解决。对租用村民土地所建的临时公交停车场,符合城市规划的,采取政府征收后划拨的方式,用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三区一县政府(藁城、栾城、鹿泉、正定)要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大力支持公交场站建设。2017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启动1个公交枢纽站、1个公交停保场、2个公交首末站建设;2020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建成2个公交枢纽站、2个公交停保场、4个公交首末站。具备条件的场站应配套建设出租汽车待客区和落客点。
市区内单向三车道以上(不含)道路全部设置公交专用道,力争到2020年市区公交专用道达到180公里以上。
每年改造30座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新建城市主干道全部设置港湾式停靠站,到2020年末,主干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
按照“一环减负、二环快速、三环加密、三区一县全覆盖”原则,优化公交线网,建设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科学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
根据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早日实现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并加快其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中的应用,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服务网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
城市新建、改建大型商用、民用及重点项目的,须配建公交设施。
在规划建设居民区、商业区、大型公用设施等项目时,均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性条件,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落实公交设施用地划拨政策。公交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用划拨方式予以供地。
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监管,防止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建设用地。对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落实。对于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建设用地的违法建筑,由所辖各区负责予以无偿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