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妇联 大家好,今天和大家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凡是与宪法相抵触的,均不具备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助于更好地传播宪法精神,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和守法意识。 现行宪法全文共4章,143条。分别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总纲部分一共有32条,总纲的第一条明确了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奋斗积累和创造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宪法第二条规定了国家的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我国人口众多,地方发展很不平衡,全体人民不能直接去行使各项国家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去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宪法第三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不仅是我们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经济制度,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应给予补偿。 宪法确立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此外,宪法总纲还规定了国家在科学、卫生、教育、体育、环境、打击犯罪等领域的原则性规定。 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第三十七到四十条是对人身权利的规定,人身权利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宪法除了为公民规定权利以外,也为公民设定了义务。比如,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除此之外,公民还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等。 文章来源: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