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价格调控的措施》(下简称措施),对石家庄的房价调控措施进一步完善。
按照措施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或采用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的商品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规模的25%,施工进度正负零,申报价格监制可依照2016年10月全市商品房基准价再上浮30%确定预售均价;商品房地块容积率小于2,层数不超过11层,配套标准高,绿化率在30%以上,商品房预售价格依照2016年10月全市商品房基准价再上浮40%确定预售均价;拆除重污染企业,并充分利用腾空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其商品房预售价格依照2016年10月全市商品房基准价再上浮20%确定预售均价。
对此,相关人士认为,上述三项规定对采用预制装配建筑工艺的项目、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工艺的项目、低容积率高舒适度项目和老工业区拆迁改造项目“网开一面”,有利于部分项目降低入市门槛。不过,与市场实际销售价格相比,限价红线上浮仍有一定落差,并不能完全缓解预售审批难的问题,政策的实际效应仍需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