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研究通过《石家庄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该计划,2016年度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控制在812.27公顷以内。
计划指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6年度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12.27公顷以内,其中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86.0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9.84%;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326.2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0.16%。
2016年度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8.8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40%;住宅用地251.41公顷,占30.95%;工矿仓储用地124.85公顷,占15.3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5.63公顷,占14.23%;交通运输用地145.54公顷,占17.92%;水域与水利设施用地66.04公顷,占8.13%。
按区域划分,2016年,长安区供地248.05公顷,桥西区供地75.81公顷,裕华区供地92.26公顷,新华区供地58.43公顷,井陉矿区供地71.48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地266.24公顷。
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同时,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密切关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履约建设情况,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