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日前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2015年12月6日,省会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发出,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实行。记者看到,不动产证内页主要记录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记录信息更全面详细,且保密性也更强。“目前,省会不动产登记各职能窗口运转正常,业务办理正在逐步完善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2015年12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该负责人介绍,之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仍然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用换发新证。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区共设2个办理地点:新华区中华大街19号(原石家庄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咨询电话85330961;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咨询电话83078726。
不动产证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购买商品房)需要提交八项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核原件,留复印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或减契税凭证、维修基金缴交凭证;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申请拨划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或者在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必要材料。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系统刚刚运行,程序还在磨合优化过程中,所以不动产证的办结时限目前为15个工作日。未来随着系统以及流程全面优化,有望不断缩短办证时限。对于急于买卖办理过户的个人和单位,建议可以和中介机构尽早沟通,提前预约办理。
办理二手房过户房地信息要关联
“根据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因为房产土地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影响了过户速度。”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实行后,除了提交材料有变化外,还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办理二手房交易签约前还要先查询房产和土地信息是否已经关联。原来核发过土地证的,办理过户时必须同时提交房产证和土地证。
在裕华东路国际丽都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记者看到,业务办理窗口在之前房产登记的基础上增加了权籍业务窗口,该窗口对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成果进行对接。据介绍,如果市民在查询中发现房地信息尚未关联,则需要由原房主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的权籍窗口申请登记。工作人员将会按照预约顺序及时上门进行土地信息测绘、登记,与房产信息进行关联后,方可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对于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的市民,要提前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查询,确认交易过户的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已经挂接衔接,再签合同办过户。而个人之间办理的可以到房产交易大厅进行查询。
省会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满一个来月,截至1月7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2000余件,其中二手房交易类占多数。针对市民关心的二手房如何过户等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办理二手房过户交易、抵押登记前,要先查询房产和土地信息是否关联,对应业务类型提交资料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