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3月27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提出吸引社会资金建保障房,鼓励地方政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提高投资完成率。
3月27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提出吸引社会资金建保障房,鼓励地方政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提高投资完成率。
《通知》要求,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铁道、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统一纳入改造计划。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季节性停工项目,要抓紧复工,加快建设进度。
《通知》还要求,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竣工)项目,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在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并报备。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作为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要资料。
在资金方面,《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提高投资完成率。《通知》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具体贴息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