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我市1—2月份共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个,新增面积27万平方米,同比去年新增面积下降约58%。
1—2月份我市8个项目获得预售许可证,其中商业办公类项目3个,新增面积10万平方米,住宅类项目5个,新增面积近17万平方米,而2011年同期共发放预售许可证12个,总面积约65万平方米,新增商业办公类、住宅类项目面积分别为14万平方米、41万平方米。
从市住房局提供的数据看,今年1—2月份获得预售许可的楼盘,无论从项目数量和新增面积上看,住宅类项目均高于商业办公类项目,仅有一家由石家庄市东方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原河名墅为高端住宅,可见,面对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开发商将市场突破口选择在具有刚性需求消费支持下的非高端住宅类商品房。
市住房局提醒广大购房消费者,一定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购买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可能将面临四种风险: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可能是相关手续不齐全,项目的合法性不能确定,甚至可能长时间办不了房产证;购房人交的预售款得不到有效监管,预售款可能挪作它用,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交房;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权利限制情况不明,可能会买到如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等有权利限制的房产;不能及时进行网签合同,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有可能遇到一房两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