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至今已经运行两年有余,已经进入深水区。限贷限购等短期措施没有放松的迹象,房产税试点地区扩大也在
讨论中,改变住房供给格局的保障房,更是开年就获得政策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弥补了商品房建设增速的放缓部分。资金难题有望解决,而建造分配流转上,部分城市也提出了新思路。
首先,多部门联合支持保障房融资。2月6日,财政部提出,各地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确保不留资金缺口。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确保保障房资金来源,地方也积极努力,以江西省为例,目前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的保障房财政投入机制,
土地出让收入计提不低于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资金,以及出售转让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收入等,均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措来源。
银行则在信贷方面,向保障房进行适度倾斜。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
市场工作座谈会上,央行提出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并提出“满足首次售房家庭的贷款需求”。不过,央行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是信贷资源有保有压的具体体现,并不意味着房地产信贷的全面松动。
其次,地方提出保障房分配流转新思路。2月1日,北京市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经济适用房出售由政府回购,并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
天津滨海新区2012年在全国首次推出“订单式”限价商品房6770套,通过“量体裁衣”和“量身定制”,满足低收入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
对于企业投资保障房,深圳市住建局局长李荣强表示,目前,深圳正在探索一套社会化的管理体系,针对企业自建的保障房,由政府统一监管、统一制定政策标准,可以由社会,包括企业或专业的管理机构对今后大量的保障性住房进行管理。
最后,保障房分配受监管部门监督。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驴一样,对保障房的分配能否实现基本公平的问题在新年开始也收受到了高度重视,并进入决策层的议事日程。
住建部筹划联合监察部共同对各地方政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开展督察工作。
在此之前,住建部已经联合监察部对地方政府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力度进行了联合督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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