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房住:雄安新区特色住房保障体系形成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今年4月1日,就是雄安新区设立6周年的日子。近日,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河北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建立起“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标志着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雄安新区在住房保障系列工作中,建立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包括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机构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四类住房。其中,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销售型住房,将坚持科学合理定价,引导住房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机构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租赁型住房,能够有效降低居住成本,满足多元化的租住需求。
在住房销售方面,销售政策适用于容东片区、启动区、高铁站片区等新建市场化项目。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按照“成本+税费+合理利润”方式测算备案价格,严格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障新区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雄安新区是一座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更是一座未来之城,探索新的住房模式,坚持“房住不炒”和优化职住空间布局是关键。树立“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住房消费新理念,坚决不搞大规模商业房地产开发,严厉打击炒地炒房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从制度设计着手,从供需两端发力,构建“租购并举”供应体系,完善“租售同权”制度设计,逐步使租购住房在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权利。
二是建立住房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成本法定价,引导住房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
三是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可按规定上市交易;共有产权住房自购房之日起满5年后可按规定取得全部产权,再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
四是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鼓励长期租赁行为,实现刚需有保障、人人有房住。
雄安新区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配置了不低于30%的“只租不售”型住房,并按照职住平衡、适度超前原则,合理确定住房供应规模,统筹安排住房供给布局。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租售同权”,不断降低居住成本,提升群众居住体验。
另据了解,此次住房保障工作面向对象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人员,具体包括符合疏解政策、新区产业发展定位、新区产业准入鼓励类目录的疏解单位,以及为实施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疏解承载能力而设立的配套服务单位,上述单位在新区工作的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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