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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手!新房层高,不低于3米
搜狐焦点
近期,一份经过多次修缮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在住建部官网公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结合目前执行的2011版“旧规范”,本次征求意见的“新规范”对住宅产品有了进一步的提升要求,这也正符合2月24日住建部提出的“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的要求。
其中,对普通购房者来说最关键、重要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建筑层高、套内使用面积、电梯、充电桩及结构安全等方面有了新的规范。
新规范划重点
1 ► 新建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
2 ► 套内使用面积:卧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1米
3 ►二层以上住宅:必须配电梯
4 ►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低于50年
5 ► 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6 ► 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
7 ► 停车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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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高要求
首先,需要区分层高和净高的概念:
层高=室内净高+楼板厚度
净高=地面到天花板的距离
一般来说,层高越高,居住体验就更好。层高越高,往往意味着开发商需要提高建安成本;层高越低,可建的层数就越多,开发商可卖的房子也越多。
现行住宅层高标准为不低于2.80米,该标准从1986年起实行至今已经实行了35年。在上海,目前常见的住宅层高为2.80米至3.60米。
根据新规范意见稿,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和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层高不应低于3.00m;
2、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低于2.50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室内净高不低于2.10m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2。
《住宅项目规范》中的其他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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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空间使用面积
卧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
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阳台栏杆净高不低于1.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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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置要求
对于电梯设置也有规定。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层数越多,电梯要求越高。像四层及四层以上,就需要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此外,明确了担架电梯的尺寸: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米,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米;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米,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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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安全要求
住宅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住宅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在规定设计工作年限内,住宅建筑结构、部品和设备设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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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要求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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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和新能源充电设施
对于配套设施,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资料来源: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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