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购房补贴提高至30万元!石家庄市人才引进项目再度升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重要精神,坚持大抓人才的鲜明导向,积极打造良好人才生态,着力构建人才友好型城市,现就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责任感
1. 坚持大抓人才的鲜明导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强力人才智力支撑。
2. 打造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的良好生态。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总体要求,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着力为人才成长和人才发展搭建平台。大力营造关心人才、尊重人才、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保障人才身心健康的良好生态,让人才在石家庄创业有机遇、发展有平台、事业有成就、生活有保障,以人才优先发展打造新一轮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
二、创新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3. 持续推进人才工作法治化进程。抓好《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条例》深入人心,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条例》的具体办法,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打好政策叠加组合拳。各开发区(园区)要发挥人才主阵地作用,制定具体引才育才计划,实施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各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制定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激励举措,实行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努力营造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
4. 打造人才绿卡升级版。拓展人才绿卡服务对象,着眼于精准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将获得何梁何利奖、长江韬奋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等国家级奖项的人员,纳入人才绿卡A卡服务范围;将新引进的与我市产业结合紧密、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纳入人才绿卡B卡服务范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新引进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为我市作出重大贡献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的项目支持资金额度由1000万元至5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至1亿元;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到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的房租补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5. 加强人才培养培育工作。深化实施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在3年支持期内,每年给予的专项资助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掌握高新技术、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才优先推荐、重点支持。加强人才培养,每年举办2期企业专家人才创新能力提升研修班,让更多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发挥职教园区资源聚集优势,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对新创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50万元支持,对新评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支持。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获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全职引进和培养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支持。
6. 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抢抓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外人才政策体系和服务环境。发挥科锐国际、智联、诺亚等专业机构资源优势,建立常态化海外引才机制。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引才服务站,实施人才“二次引进”;举办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引进全球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和团队;选聘10名海外引才大使,推介我市人才政策和发展环境,释放以才引才链式效应;设立海外人才服务站,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建设,为外国人才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落地、创业、交流等一站式服务。
7. 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坚持以人才所在领域地位、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创造的市场价值和享受的薪酬待遇为标准,对我市引进或新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或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专家人才,引进或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引进的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新引进的工资薪金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人才,直接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支持。完善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对重点攻关项目实行“揭榜挂帅”。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处理技术,集成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第一时间对接、及时跟进服务、持续提供保障。
三、搭建创新平台,强化平台引才聚才效应
8.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聚焦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围绕丰富服务业态、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速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入驻企业持续完善自身服务产品、运营体系、服务模式,推动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能级不断提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猎头、外包、招聘、培训、测评、管理咨询等全链条、智能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化区域产业发展共享平台,积极为入驻人力资源机构落实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打造北方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和人才集聚新高地。
9. 发挥创新平台引才聚才作用。围绕做强做优生物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等千亿级产业集群,积极搭建产业人才发展平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人才技术交流活动,加快聚集一批国家级或国际化的研发机构,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对科研院所整体搬迁或来我市建立分支机构,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探索建设石家庄未来科技城、石家庄科学城,推动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园区扩容升级,强化和释放平台在引才聚才中的效应。
10. 深化市校人才合作。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校企双方协同发展的市校合作新机制,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动我市与更多重点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支持高校在我市设立产业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在产品研发、技术指导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落实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支持高校与我市合作开展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以及各类高端人才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选聘百名“校园引才菁英”,吸引更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创业发展。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人才技术需求,定期征集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开展项目对接活动,促成一批科研成果到我市转移转化。
11. 推进与京津人才深度合作。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强与京津人才的合作交流,统筹推进产业对接、协同创新和人才引进工作,实现人才工作与区域协同发展的深度融合。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发挥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把柔性引进京津人才作为人才引进的重要方式,支持企业采取飞地引才、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短期聘用等多种方式引进急需人才。每年分期分批组织我市园区、企业赴京津开展专题专场人才招聘活动,实现有重点、有规模、有层次的批量引进人才。
12. 打造全天候高层次人才招聘交流平台。采取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依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或平台,开展全天候、常态化、全周期的线上招聘人才活动,办好永不落幕的人才招聘会。在每年的“石家庄人才日”期间,举办高层次人才交流洽谈会,打响我市引才品牌。深入开展进百校入百企活动,进高校宣讲人才政策,进企业提供人才服务,扩大我市人才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成立人才发展促进会,组织开展高峰论坛、报告会、决策咨询、人才交流等活动。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我市发起和组织学术论坛。
四、强化服务保障,打造最优人才生态
13. 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金融支持。围绕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融资需求,用好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大力支持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种子期科技企业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设立“石家庄人才贷”,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等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对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信用贷款的商业银行,按照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的3%予以奖励,单一银行奖励最高300万元。大力引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14. 构建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市、县两级在做好转化配建和管好用好人才公寓的基础上,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为契机,重点在产业、人才聚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稳步推进高新区、鹿泉区高端人才公寓和河北外国语学院外国专家公寓项目建设。提升人才公寓建设品质,着力打造文化多元、宜居宜业、服务完善的人才社区,为人才提供职住一体的生活配套服务。完善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
15. 加快建设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最多跑一次理念,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核环节,打通社保、行政审批、税务、学信、交通等数据信息屏障,实现人才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一网通办,力求平台管理更加科学、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优化。设计开发人才绿卡电子卡和手机App客户端,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智能化服务。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16.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党管人才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实施人才工作“一把手”工程,强化“一把手”必须抓“第一资源”的意识,始终把保障和促进人才发展摆在首位。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落实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逐步增加高层次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比例,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决策咨询、国情研修和休假疗养活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重大人才项目实施。
17. 加强人才工作述职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人才工作述职制度,各县(市、区)党委书记每年将人才工作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一并述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每年向领导小组述职。加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人才工作在全市目标任务年度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促进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建立人才工作通报制度,将人才净流入率、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内容。做好全市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支持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支持期内离开我市或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的,取消并收回拨付资金,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8.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媒体宣传、活动推介等形式,大力宣传石家庄人才政策、人才发展环境和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创新宣传方式,举办“石家庄人才日”系列宣传活动,建立人才主题公园,设立人才风采墙。健全专家人才荣誉制度,加强对人才的精神激励和人文关怀,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通过授予荣誉称号、冠名实验室等方式予以激励,在全市营造重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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