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层面上: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幼儿园不得设学前班;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提“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河北省级政策有: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新建住宅同步配套设施;《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5月1日起施行;都市圈铁路发展意见出台 严禁变相建地铁 轻轨;房地产项目交付前要进行绿色建造效果评估和检测。
石家庄层面:发布商业服务业用去库存调整用地细则;8大措施促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正定区域加强教育 医疗配套及综合体建设;石家庄市区保障房申请条件放宽。
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面启动的第一年,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施工图,要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明确村庄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们一定要注意立足现有基础、现有实际,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能搞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村庄建设是为农民服务的。
财政部:“十四五”期间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4月7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答记者问时,在谈及下一步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时,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幼儿园不得设学前班!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
新建住宅同步配建设施 河北省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社区智慧安防设施及系统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到2023年,60%的既有居住社区基本补齐设施短板;到2025年,既有居住社区基本补齐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国家发改委: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国家发改委: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石家庄发布商业服务业用去库存调整用地细则
4月2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2021年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调整用地性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提出,本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去化面积按市住建局研究核定规模控制,其中主城区控制在400万㎡以内,桥西区去化面积47万㎡、新华区去化面积72万㎡、裕华区去化面积74万㎡、高新区去化面积95万㎡、长安区去化面积112万㎡,调整为居住用地或其他用地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60%;属于房地产专项整治、解遗、烂尾楼等历史遗留项目范围的,按照净地执行专项整治、解遗政策。
石家庄8大措施促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通过大推广力度、保障土地供应、制定激励政策、完善产业链条、创新金融服务、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等八大措施促进我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高速、、高质量发展。
正定新区:加强教育 医疗配套及综合体建设
4月14日,石家庄市召开正定县(正定新区)发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暨中国(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要统筹协调推进功能载体建设。要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短板,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高品质的民生服务保障体系。要加速商业综合体建设等。
石家庄市区保障房申请条件放宽
石家庄市住建局出台新政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优化调整,部分申请条件放宽,申请流程也进一步简化,取消了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居住证满6个月限制。
石家庄发布2021年43项工作要点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高质量完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石雄、石衡沧港城际铁路等建设;全力推动地铁工程建设;力推进中央商务区项目建设;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妥善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完成老旧小区整治任务645个;高效盘活利用停产搬迁企业闲置用地等。
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5月1日起施行
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获悉,4月24日上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办法》指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和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居民意愿和项目实际情况,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参照《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提“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4月30日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当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情况汇报;审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河北省都市圈铁路发展意见出台 严禁变相建地铁 轻轨
从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4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联合出台《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高质量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实施意见明确,市域(郊)铁路新建线路单程通行时间宜不超过1小时,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早晚高峰发车间隔不超过10分钟,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程序审批(核准),严禁以新建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
河北房地产项目交付前要进行绿色建造效果评估和检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简称《导则》)。为做好《导则》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河北绿色建筑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向各市相关部门转发《导则》,并要求各地明确绿色建造工作目标,做好建筑工程绿色策划,强化工程设计源头把控,推动绿色施工建造方式,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