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公布的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9日上午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1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下午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分别提出修改意见的报告和决定草案表决稿。
政协会议方面,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9日上午举行小组会议,讨论“两高”工作报告,审议各项决议和报告草案。
下午3时举行小组会议,讨论政协工作;5时,召开主席会议,听取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情况的综合汇报,审议提交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